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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保险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吗?
船舶保险合同产生纠纷的,并不属于专属管理,而是由被告人所在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
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第二十四条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
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