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判决撤销的内容有哪些????

北京张敬辉律师
2023-01-17

行政判决撤销的内容有哪些

1、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作出判决后,撤销判决的内容有:判决确认违法,但不撤销行政行为和撤销行政行为两种。

(1)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,但不撤销行政行为:

①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,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;

②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,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。

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,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:

①行政行为违法,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;

②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,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;

③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,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。

(2)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,按照下列情形,分别处理:

①原判决、裁定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、法规正确的,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决、裁定;

②原判决、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、法规错误的,依法改判、撤销或者变更;

③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的,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,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;

④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,裁定撤销原判决,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。
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七十四条、第八十九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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